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3-05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修订,为保证公司管
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
份: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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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2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
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二)是否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
人存在关联关系;
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三)是否存在本章程第九十七条所列情形;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四)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是否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人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所惩戒;
3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
交易所惩戒。
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股东大会、董事
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
……
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
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
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
第六十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第六十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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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 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
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 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
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
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
开日期。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
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时公开披露。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
(六)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5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或者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 东委托其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
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公司应当配合征集人
披露征集文件。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
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遭受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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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表决权。
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