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3-01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
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报告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1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3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综合授信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融资额度内负责办理融资的
具体事宜,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胡建平先生、陈芳女士、胡玉彪先生、余晓亮先生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依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市场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