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 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鹏飞,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舒影,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鲁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 2007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鹏飞、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舒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鲁立,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1 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 5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00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75.0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历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