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9-06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郑锦栩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87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650%;吴文仲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76,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65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郑锦栩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4,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0%;吴文仲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8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833%。郑锦栩、吴文仲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则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若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
本次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06月24日收到股东郑锦栩、吴文仲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郑锦栩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4,876,000 10.3650% IPO前取得:24,876,000股
吴文仲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4,876,000 10.3650% IPO前取得:24,876,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郑锦栩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7/17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
4,500,000股 1.8750% ~ 格 得 金需求
过:4,500,000股 2020/1/1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4,500,000股
吴文仲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7/17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
3,800,000股 1.5833% ~ 格 得 金需求
过:3,800,000股 2020/1/1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3,800,000股
1.郑锦栩、吴文仲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2.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股份数相应进行调整。
3.郑锦栩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500,000股,吴文仲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
过3,800,000股,两位股东具体分别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的数量尚不
能明确。
4.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郑锦栩、吴文仲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郑锦栩、吴文仲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