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36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的 3.0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股份”、“公司”、“本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宏达路 16 号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27 日
上市时间:2017 年 2 月 22 日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差异化、个性化水刺非织造材料及其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公司生产的水刺非织造材料主要应用于美容护理类、工业用材类、民用清洁类及医用材料类等四大产品领域。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08,710,922.46 1,485,291,472.78 1,364,589,58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890,939,658.94 822,481,462.24 778,808,770.31
产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098,023,576.74 936,448,249.46 618,348,78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2,526,175.30 55,253,835.74 51,572,941.7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76,549,150.79 43,611,903.79 36,404,748.4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46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64 0.37 0.32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9 6.91 7.38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 8.99 5.46 5.21
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任建华 董事长
2 张杰 董事、总经理
3 任富佳 董事
4 王刚 董事
5 任建永 董事、副总经理
6 龚金瑞 董事、副总经理
7 朱天 独立董事
8 王玉 独立董事
9 李旭冬 独立董事
10 张国富 监事会主席
11 朱慧泉 监事
12 王秋霞 职工监事
13 傅启才 副总经理
14 钟伟成 副总经理
15 陈伟国 董事会秘书
16 陆年芬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
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00 万股的 3.0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任何一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8 人,包括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子公司杭州国光旅游用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国光”)员工。公司于 2017 年通过增资及股权受让方
式收购杭州国光 51%股权并实现控股,其核心创始团队目前还持有杭州国光 49%
股份。杭州国光在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和激励机制上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近三年
业务发展及盈利增长良好,其核心团队不纳入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形成负面
影响。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
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张杰 总经理 50 13.81% 0.42%
2 龚金瑞 副总经理 43 11.88% 0.36%
3 任建永 副总经理 40 11.05% 0.33%
4 钟伟成 副总经理 10 2.76% 0.08%
5 陈伟国 董事会秘书 10 2.76% 0.08%
6 陆年芬 财务总监 10 2.76% 0.08%
核心骨干人员(42 人) 199 54.98% 1.67%
合计 362 100% 3.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9.64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9.6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本计划草案公布日。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即每股 19.64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即每股 15.46 元。。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