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钱鹏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003,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6%。公司董事张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3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钱鹏鹤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58%,减
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张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2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058%,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钱鹏鹤 5%以上第一大股 43,003,841 22.76% IPO 前取得:21,205,050 股
东 其他方式取得:21,798,791 股
张栋 5%以下股东 2,535,000 1.34% IPO 前取得:1,25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85,0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钱鹏鹤 43,003,841 22.76% 钱鹏鹤系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 14,196,000 7.51% 钱鹏鹤系宁波移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业(有限合伙) 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57,199,841 30.27%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原因
区间
钱鹏鹤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9/16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及因 个 人 资
200,000 股 0.1058% 超过:200,000 股 ~ 价格 公司以资本公积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3/15 转增股本取得的
超过:200,000 股 股份
张栋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9/16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及因 个 人 资
200,000 股 0.1058% 超过:200,000 股 ~ 价格 公司以资本公积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3/15 转增股本取得的
超过:200,000 股 股份
注:钱鹏鹤和张栋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后
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后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鹏鹤的承诺: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
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本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二、若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承诺:
(1)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减持。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进行减持:
(1)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为避免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如本人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司 A 股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照《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按照《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栋的承诺: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本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二、若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承诺:
(1)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减持。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进行减持:
(1)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
(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为避免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如本人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公司 A 股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公司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五、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照《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