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原内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39,251.4080 万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52,956.744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内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9,251.408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2,956.744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