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通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香港”)近期与誉衡锂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锂业”)及其股东靖得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得祥”)、Cyan Green 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CG”)签订了《可转债协议》,拟以自有资金认购誉衡锂业发行的可转债,认购本金金额共计300万美元。
2、内部决策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同意恒通香港以自有资金300万美元认购誉衡锂业发行的可转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誉衡锂业控股有限公司(Yu Heng Lithium Holding Limited)
公司注册号:3233315
办事处地址:Unit8, 11/F Futura Plaza, 111-113 How Ming St Kwun Tong,
KLN, Hong Kong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HKD
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415,373.16
净资产 -1,312,396.64
营业总收入 31,234.00
净利润 -212,435.3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交易方股权结构
截止2023年8月11日,誉衡锂业股东情况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靖得祥有限公司(Jingde Xiang Limited) 51 51
2 Cyan Green Holdings Limited 49 49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恒通香港与誉衡锂业及其股东签订了《可转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1)誉衡锂业控股有限公司(Yu Heng Lithium Holding Limited),公司
注册号为3233315,注册地址为Unit8, 11/F Futura Plaza, 111-113 How Ming St
Kwun Tong, KLN, Hong Kong。
(2)恒通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为3226518,注册地址为Room
2602,26/F,One Hennessy, No.l Hennessy Road,Wan Chai,Hong Kong。
(3)靖得祥有限公司(Jingde Xiang Limited))公司注册号为2116181,
注册地址为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截止协议签署日持有誉衡锂业51%股份。
(4)Cyan Green Holdings Limited,公司注册号为2114930,注册地址为
Unit 8,3/F.,Qwomar Trading Complex,Blackburne Road,Port Purcell,Road
Town Tortola,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截止协议签署日持有誉衡锂业49%股份。
2、协议事项
恒通香港使用自有资金300万美元认购誉衡锂业发行的可转债。
3、可转债以及放款条件
(1)金额
满足协议约定的各项放款先决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恒通香港向誉衡锂业一次性支付可转债本金300万美元,并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2)用途
针对因可转债所得资金,各方同意并确认,誉衡锂业应①针对可转债的10%(即30万美元)仅可用于其日常运营;②针对可转债的90%(即270万美元)仅可用于对持有的位于津巴布韦马斯温戈省的16项矿产的勘探。
除经恒通香港书面同意的其他用途外,誉衡锂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可转债用于其他目的。
(3)利息
按3%的年利率计收单利。
(4)先决条件
恒通香港向誉衡锂业支付可转债系以下述条件的满足或被恒通香港豁免为前提:
①誉衡锂业与其股东签署、履行本协议以及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同意、批准、通知、备案或登记应该已经向政府机构或其他人取得或作出;
②誉衡锂业已出具内容和形式令恒通香港满意的公司内部决策文件批准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并同意本次交易;
③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适用法律或政府机构的行为;
④截至放款日,未发生任何对誉衡锂业或项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导致项目公司丧失对任一目标矿权的所有权的事件;
⑤恒通香港已经获得其内部针对本次交易的适当批准;
⑥誉衡锂业已经出具书面说明,证明前述条件满足;
⑦誉衡锂业将经签署的可转换票据书交付至恒通香港。
4、还款事宜
(1)期限
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对于恒通香港而言,可转债的期限为自放款日起的24个月,誉衡锂业应在可转债期限届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恒通香港清偿全部可转
债本金和利息。
(2)转股安排
①于可转债期限内,恒通香港有权 (但无义务)通过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以随时要求誉衡锂业将全部可转债的本金以及利息转换为恒通香港对誉衡锂业的增资款以最终取得誉衡锂业于增资后的10%普通股股权。
②若恒通香港根据上述条款约定行使转股权,则誉衡锂业应当根据转股通知项下条款以及条件,于转股通知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和恒通香港签署形式和内容上令恒通香港满意的增资交易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属文件 (如适用),合称为“增资交易文件”)并办理相关股权登记手续以证明恒通香港合法持有增资后誉衡锂业10%的普通股股权,相关股权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恒通香港配发普通股股权,以及誉衡锂业于其股东名册内登记恒通香港作为增资后誉衡锂业10%的持有人的名称及注册地址。
(3)提前清偿
未经恒通香港事先书面同意,于可转债期限内,誉衡锂业不得向恒通香港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本金以及利息。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已在津巴布韦成立孙公司并逐步开展相应业务,本次通过认购可转债的方式参与到新能源矿业的勘探,以此为契机了解津巴布韦新能源矿产整体情况,能够促进全资子公司恒通香港和孙公司恒通新能源津巴布韦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国际贸易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可转债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将依据标的公司后续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转股,偿债能力、转股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