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 786 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114,997,60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87 元,共募集资金
2,399,999,995.4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333,616.3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7,666,379.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22) 第 00003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
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福绿洲”)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的实施主体。恒福绿洲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78040100100124534 本次注销
烟台龙口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 378040100100015387 本次注销
烟台龙口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