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33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723.74 万股的 0.61%。其中,首次授予276.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723.74万股的0.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 83.64%;预留授予 54.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723.74 万股的 0.1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16.3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min Health Management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丽莎
上市日期:2015 年 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院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
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098,469,879.12 877,640,018.67 771,279,23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521,343.64 6,397,219.80 69,198,68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0,905,843.97 22,492,449.67 -3,665,656.9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491,045.96 166,292,926.97 152,773,604.48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8,435,884.83 864,745,057.76 872,085,560.42
总资产 2,425,061,985.01 2,291,974,753.98 2,084,490,165.24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02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02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3 0.07 -0.0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9 0.74 8.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9.99 2.59 -0.44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李丽莎、田云飞、邱高鹏、陈坤、王开田、李永泉、金立志。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上官福旦、王连兰、冯雅琳。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分别是:别涌、何清红、杨国伟。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33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723.74 万股的 0.61%。其中,首次授予 276.00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723.74 万股的 0.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 83.64%;预留授予 54.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723.74 万股的 0.1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 16.36%。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 1 名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该外籍员工是对应子公司的关键人员,在子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本激励计划将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份)
1 邱高鹏 董事、常务副总 39.00 11.82% 0.07%
裁
2 陈坤 董事、副总裁、 15.00 4.55% 0.03%
董事会秘书
3 何清红 副总裁 15.00 4.55% 0.03%
4 杨国伟 财务总监 15.00 4.55% 0.03%
外籍人员(1 人) 6.00 1.82% 0.01%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186.00 56.36% 0.35%
人员(37 人)
预留部分 54.00 16.36% 0.10%
合 计 330.00 100.00% 0.61%
注:①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