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222 沪市 济民医疗


首页 公告 603222: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二级筛选:

603222: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603222: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3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0,743,468股
发行价格:11.63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六个月。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在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8 年 11 月 30 日,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2019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2018 年度非公
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3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9 年 7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9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1 号文核准
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6,400 万股新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会后事项及换发批文申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核发《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1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0,743,468股

  3、发行价格:11.63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1,246,532.84元

  5、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42,230.84元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34,104,302.00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获配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0028 号),截至 2021 年 3月 29 日止,国金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 241,246,532.84 元。

  2021 年 3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
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2021年3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36 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3月30日止,发行人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43,46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41,246,532.8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142,230.84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104,302.00元,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0,743,468元,超出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13,360,834.00元。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743,468.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华创证券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的选择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1 号)、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中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4)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济民

        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1 号)、发

        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与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批准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

        报价单》及《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最终确认

        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

        票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

        行有关本次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20,743,468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

        限64,000,0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4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11.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1,246,532.8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

        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    1,289,767 14,999,990.21  6
    司                    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张齐龙                张齐龙                                1,719,690 19,999,994.70  6

 3  周倩                  周倩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