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37,457,044 股
发行价格:20.37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6 月 22 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9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9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37,457,044 股
3、发行价格:20.37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1 月 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0.17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37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799,999,986.28 元
5、发行费用:6,368,355.69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793,631,630.59 元
7、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37,457,044 股,发行价格为 20.37 元/股。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F10973 号),审验结论为:“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贵公司
本次实际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37,457,04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986.2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238,679.24 元 ( 其 中 :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为
5,500,000.00 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会计师费用 349,056.60 元、律师费用
330,188.68 元、信息披露费用 59,433.9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761,307.0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37,457,04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656,304,263.04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830,146,965.00 元,股本人民币 830,146,965.00 元,业经宁波市鄞州汇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出具汇会验(2020)101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贵公司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967,604,009 元,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967,604,009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在其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报告中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在其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的法律意见书中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额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真实、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构成认购股份的协议性文件,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的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数量、配售金额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4,810,996 97,999,988.52 6
2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09,180 99,999,996.60 6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10,996 97,999,988.52 6
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9,818,360 199,999,993.20 6
5 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4,909,180 99,999,996.60 6
6 孙向阳 8,836,524 179,999,993.88 6
7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4,810,996 97,999,988.52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8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810,996 97,999,988.52 6
9 沈洁华 4,909,180 99,999,996.60 6
10 浙江弘日宝玺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40,451 98,599,986.87 6
11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727,540 299,999,989.8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28,915 169,659,998.55 6
1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075,110 632,999,990.70 6
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10,996 97,999,988.52 6
1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09,180 99,999,996.60 6
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811,487 98,009,990.19 6
17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277,368 107,499,986.16 6
1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49,589 123,230,127.93 6
合计 137,457,044 2,799,999,986.28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大广场 1 号楼 30 楼
法定代表人 周学韬
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