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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17 沪市 元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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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17:元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0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利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发行中止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泰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4.9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7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5.5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19年5月1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0.58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和2019年6月3日。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6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6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将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6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9年6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6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和2019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55号文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元利科技”,股票代码为“60321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元利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1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276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65.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10.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5月15日完成。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54.9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7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5.5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8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5.9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3.00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13,223.00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6月11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元利科技”,申购代码为“603217”。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网下投资者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T日)9:30-11:30、13:00-15:00。
  2019年6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6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
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9年6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