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2-038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8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136 万股的1.26%。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注册资本:22,13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静渊
上市日期:2021 年12 月15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88 号
经营范围:防火门、防盗门、木门、门套、地板、家俱及其他木竹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销售(含网上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制品、专用设备、日用杂货、工艺品(不含文物)、针纺织品、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服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室内外装潢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行
业为家具制造业(C21)中的木质家具制造业(C211);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家具
制造业(C21)。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营业收入 151,989.46 122,675.45 134,80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99.53 17,096.61 18,78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944.39 16,234.85 17,649.7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924.89 16,213.34 17,616.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22.26 29,586.70 22,603.50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8,308.12 59,995.45 46,218.84
总资产 226,474.50 132,468.78 111,777.53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 1.03 1.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 1.03 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08 0.98 1.06
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7.15 3.61 2.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86 32.53 5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7.32 30.89 47.93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余静渊 董事长
2 范小珍 董事
3 余静滨 董事
4 徐小平 董事
5 朱亦群 董事
6 夏群 董事
7 张国林 独立董事
8 黄少明 独立董事
9 曹悦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胡存积 监事会主席
2 谢汉英 监事
3 仲欢 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余静渊 总经理
2 余静滨 董事会秘书
3 徐小平 副总经理
4 朱亦群 财务总监
5 屈凡军 副总经理
6 李春芝 副总经理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8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136 万股的 1.26%;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04 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 2,697
人(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的3.86%,包括:
1、 董事;
2、 高级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领取报酬。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