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10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1,07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添利3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
产品(1M)、兴业银行“兴业金雪球-优先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0年4月1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
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
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上一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受托 预计 预计收 是否
方名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年化 益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 构成
称 类型 (万元) 收益 (万元) 类型 关联
率 交易
兴业 银行理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97318011 7670 2.70% 10 无固定期限 浮动 否
银行 财产品 收益
兴业 银行理 添利 3 号净值型理财 9B319011 9 3.00% 0.1 无固定期限 浮动 否
银行 财产品 收益
兴业 银行理 兴业金雪球-优先 3 号理财 391 1.30% 0.17 无固定期限 浮动 否
银行 财产品 96512011 收益
兴业 银行理 金雪球-优悦 1M 理财 98R17011 3000 3.30% 8.25 20201118-2 浮动 否
银行 财产品 0201218 收益
合计 11,070 18.52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2020 年 11 月 9 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11 月 6日 、2020 年 11 月 9 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理财本金:870 万元 、3900 万元、360 万元、1535 万元、200 万元、
280 万元、175 万元、100 万元、250 万元
(5)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10000。
(6)支付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到期自动赎回。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用。
(8)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9)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10)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终止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0 年 11 月 11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理财本金:9万元
(5)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
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10000。
(6)支付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到期自动赎回。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用。
(8)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9)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10)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终止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兴业银行“兴业金雪球-优先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合同签属日期:2020 年 11 月 11 日、2020年 11 月 1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2020年 11 月 12 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理财本金:291万元、100万元
(5)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本理财产品以单笔购买的理财金额为单位,根据每笔理财资金、每笔理财资金的实际理财期间以及相应档期的理财收益率计算单笔理财收益。单笔理财收益=单笔理财金额×理财期间×相应档期的理财收益率/365 理财收益起始日当日计算收益,赎回日、提前终止日或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理财 收益不计复利。
(6)支付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到期自动赎回。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理财产品费用包含销售管理费以及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对于理财产品费用的费率,兴业银行保留变更的权利。客户如不接受变更的,可通过赎回理财份额退出本理财产品等。 销售管理费年化费率为 0.40%,根据理财产品规模,按日计算,客户取回理财本金时,兴业银行收取这部分理财本金对应的销售管理费。 兴业银行有权收取投资管理费,本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超出理财收益及销售管理费等规 定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投资管理费。
(8)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9)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10)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 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所有日期如遇非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做相应调整,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 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理财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 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客户造 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将依约定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