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103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公开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56.23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25,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基于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并支付部分本次发行费用。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1]第02031号专项鉴证报告《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
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5,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30,366.58万元。公司拟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30,36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可置换金
额 金额 额
1 年产25,500万平方米太阳能 70,000.00 30,366.58 30,366.58
封装胶膜项目
合计 70,000.00 30,366.58 30,366.58
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己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63.40万元(含税),公司拟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3.40万元(含税)。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第02031号专项鉴证报告《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2021]第02031号专项鉴证报告《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赛伍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衡专字[2021]第 02031 号专项鉴证报告《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