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后的总股本 60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280,000,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
(九)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0 年度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阮立平先生、蔡映峰先
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不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
目前在公司不担任职务的为曹伟董事,其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根据核准发行数量和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在《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基础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