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润本股份 股票代码:603193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unben Biotechnology Co., Ltd.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五路 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特别提示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本股份”、“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10 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或自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404,593,314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58,864,49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5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42 倍。
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T-3 日股 对应 2022 年 对应 2022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600315.SH 上海家化 0.6981 0.7996 26.66 38.19 33.34
003023.SZ 彩虹集团 0.8986 0.8640 21.37 23.78 24.73
300957.SZ 贝泰妮 2.4817 2.2456 95.30 38.40 42.44
603605.SH 珀莱雅 2.0599 1.9871 103.87 50.43 52.27
300740.SZ 水羊股份 0.3204 0.2483 18.96 59.18 76.37
平均值 42.00 45.8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T-3日)
注 1: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17.3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5.5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 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电商平台销售相对集中的风险
我国线上电商渠道的集中度较高,其中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占据国内电商平台较大市场份额,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21 年中国零售电商平台份额中,淘系(包括天猫与淘宝)为 52%,京东为 2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实现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天猫、京东、抖音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32,202.59 万元、41,184.65 万元和59,163.3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75%、70.77%和 69.14%,集中度较高。
如果公司未来无法与电商平台持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电商平台的销售政策、收费标准等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的变化、或公司在天猫、京东、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的经营情况不佳且未能及时开拓其他电商平台,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对热销单品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公司以驱蚊系列产品(包括电热蚊香液、驱蚊液等)作为基本盘,迅速拓展至更为广阔的个人护理市场,报告期各期,公司包括电热蚊香液 45ml、植物
精油贴 36 片、皴裂膏 15g 等在内的前五大单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1,868.95 万
元、25,574.55 万元、29,307.86 万元,销售集中度(各期前五大单品的总销售收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9.40%、43.95%和 34.25%。2022 年公司前五大单品对收入贡献程度仍较高,其中第一大单品电热蚊香液 45ml 报告期内销售收
入占驱蚊系列产品收入比例分别为 27.44%、24.27%和 19.89%。
发行人主营产品属于日常消费品,销售额与产品是否满足消费者的偏好与需求紧密相关,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基于消费者需求与偏好进行产品研发和创新,无法及时推出适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导致经营业绩对少数热销单品的依赖度上升或未来消费者偏好变化导致热销单品实现收入不及预期,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驱动因素变化的风险
驱蚊用品行业及个人护理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国内外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网购渗透率提高、户外出行盛行、用户需求转变以及消费者卫生习惯改善等因素均系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驱动因素。如果未来上述公司收入增长的行业驱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消费者网购意愿下降、人们户外出行意愿下降导致对户外驱蚊产品的需求减少、公司产品未能满足消费者对产品温和、便捷、个性化、原料安全、配方温和进一步的需求等,公司产品研发及推出未能根据行业驱动因素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将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公司的成长性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驱蚊类、个人护理类产品是面向大众市场的居民日常消费品,受消费者偏好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未能及时洞察行业驱动因素的变化、消费者需求偏好的变化,无法及时开发及推出符合消费者偏好的新品,或公司现有产品不再满足消费者需求偏好,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及产品市场认可度将被削弱,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品牌声誉受损的风险
公司坚持“大品牌、小品类”的策略,经过多年培育,“润本”品牌已具有较高影响力,同时随着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消费者的品牌消费意识增强,选择品牌知名度高的产品已成为大众消费者的主流选择,因此品牌声誉对公司的经营至关重要。
如果公司无法有效实施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声誉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此引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投诉等事件,或公司的产品、品牌被仿
冒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将对公司品牌口碑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
(五)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日化行业在我国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国内外知名企业数量众多,同时国内存在较多小规模企业,市场集中度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此外,近年来随着线上销售模式的推广与普及,传统日化企业正逐步开始加码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建设与布局。虽然公司在电商领域具备先发优势,且“润本”品牌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用户粘性,并不断在品牌文化、销售运营、客户服务等方面巩固自身差异化竞争优势,但若未来市场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线下传统企业加大电商渠道投入,导致行业全渠道尤其线上渠道竞争愈发激烈,而公司又未能持续投入资源进行产品开发、供应链优化、市场维护和开拓,有效应对未来复杂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的生产经营将面临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3〕127 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上证发〔2023〕48 号)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