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