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兰石重装”)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
证协发[2014]77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
发[2014]77号),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上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初步询价、
定价及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本次网下发行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进行,网上发行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关于网下发行和网上申购的详细内
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广
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
重要提示
1、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华龙证券”)。
兰石重装的股票简称为“兰石重装”,股票代码为“603169”,该代码同时用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兰石申购”,网上申购代码
为“73216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无老股
转让。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发行
数量为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9月19日(T-3日)完成。兰石
重装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
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过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
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
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4年9月16日(T-6日)12:00前在中
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2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
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
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
应等于其在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4日,
9:30~15:00。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
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603169,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
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
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16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
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申购款划出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T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
为该日16:00之前。2014年9月23日(T-1日)至2014年9月24日(T日)规
定时间(9: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
资金并予以退回。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
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
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
明显少于有效报价时拟申购量,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