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
修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场首次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
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
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
务规范》(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发行在发行比例、网下投资者条件、配售
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重要提示
1、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兰石重装”)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
称为“兰石重装”,股票代码为“603169”,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代码
为“603169”,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69”。
符合本公告的“二、初步询价安排”参与网下询价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
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
为:https://120.204.69.22/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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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
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
册)》等相关规定。
2、公司发行前总股本49,115.526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9,115.5260万股,
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发行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92%。本次发行股份
均为新股,不进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简称“老股转让”)。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龙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
子平台实施。
4、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拟参与网下发行的
投资者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9月17日(T-5日,周三)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向华龙证券提交
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原件资料需在2014年9月19日(T-3日,周五)15:00
前送达华龙证券资本市场部,文件请详见华龙证券官网:www.hlzqgs.com(兰石
重装网下申购申请材料指引)。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
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
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
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
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同时每一档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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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200万股,且拟
申购数量超过1,2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最高
申购量6,000万股。
6、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网下投资者出
现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参与网下询价
有关行为不具有逻辑一致性等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报告协会,协会定期在网
站公布名单。网下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预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
高的部分,具体剔除比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且不低于拟申购总
量的10%。上述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
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剔除不低于10%最高报价申购量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有
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10、T-1日,主承销商将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公告》中公告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与申购缴款要求等相关信
息。T日,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