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3-09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暂缓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
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3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并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3年8月9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对《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
进 行 了 核 实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9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0.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4.762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6人,公司总股本由372,514,005股增加至379,061,62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向公司董事林凯先生授予1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8、2023年11月3日,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名激励对象以4.20元/股的价格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具体情况
1、暂缓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2、暂缓授予数量:10.00万股
3、暂缓授予人数:1人
4、暂缓授予价格:4.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授出全部 占授予时股本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总额比例
林凯 董事 10.00 1.26% 0.03%
合计 10.00 1.26% 0.03%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 546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已收到1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缴纳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人民币420,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2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1名激励对象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1月3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9,061,625股增加至379,161,625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469,126 100,000 56,569,12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592,499 0 322,592,499
总计 379,061,625 100,000 379,161,625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项目并购。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 2023 年 10 月 27 日的收
盘数据对暂缓授予登记的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需要摊销的总费用为 66.50万元,则 2023 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66.50 7.20 38.79 14.96 5.54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