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2021-024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合计 22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退休未被公司或公司子公司返聘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16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00 股。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
本结构情况 ,总股本将由 472,806,603 股变更为 472,581,603 股。公司的注册资
本将由 472,806,603 元变更为 472,581,603 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 2 号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邮编:264000
3、联系人:周彬
4、联系电话:0535-6291223
5、传真:0535-6291223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