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本次发行数量:54,189,941 股
(2)本次发行价格:5.37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90,999,983.17 元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7 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
2、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3、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
4、2020 年 8 月 15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3 号),该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78,577,613 股新股。该批复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4 日,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5、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54,189,941 股
3、发行价格:5.37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90,999,983.17 元
5、发行费用:7,928,481.07 元
6、募集资金净额:283,071,502.10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 年 6 月 30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 230Z014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54,189,9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3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999,983.17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928,481.07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071,502.1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福达股份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福达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公司律师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文件》《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按照《认购协议》及《缴款通知书》约定的时间缴纳其应予缴纳的认购款项,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1 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6,759,776 6 个月
2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310,986 6 个月
3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5,586,592 6 个月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86,592 6 个月
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772,811 6 个月
6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86,592 6 个月
7 彭敏 5,586,592 6 个月
合计 54,189,941 -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 135 号农垦大厦 13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7501526X1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朱晓明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及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投资及管理资产服务。
(2)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128 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单元25 层-29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06457R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永斌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 8 号 7 栋 7-B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949083782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王政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和期货)、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夏理芬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86822318P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谢红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6)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467283980X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陈利民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投资咨询);企业财产保险代理(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业生产资产(除专项规定),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