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晖集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7.25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公告的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
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E49 建筑安装业”,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未发布该行业的行业市盈率。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E 建筑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7.84 倍。本次发行价格 27.25 元/股
对应的市盈率为 17.6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止2022年8月31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8 日和 2022 年 9 月 15 日,后续发
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2、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2,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48,534.72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7.25元/股、发行 2,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5,965.28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534.72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4、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为 170,233.44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
109,642.98 万元,同比增长 55.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360.38 万元,
较 2020 年同期 8,173.47 万元,同比增长 51.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2,383.92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 8,177.52 万元,同比增长
51.44%。
公司2022年1-6月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67,384.78万元,较2021年同期88,690.71万元,同比下降 24.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23.35 万元,较 2021年同期 4,905.42 万元,同比增长 28.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为 5,825.02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 4,968.31 万元,同比增长 17.24%。
公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预计为 105,000 万元至 12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17.67%至下降 1.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8,500 万元至 10,500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4%至增长 19.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预计为 8,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75%至增长 12.81%。
上述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重要提示
1、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91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圣晖集成”,扩位简称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票代码为“60316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圣晖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63”。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其中
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6,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25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3.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534.72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48,534.72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
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根据投资者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
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
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20,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进行缴款。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证券公司客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