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CTE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GROUPCO., LTD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 18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 公开发行总量为 2,0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
股本的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27.25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9 月 2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圣晖国际及间接控股股东台湾圣晖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届时本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4、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出台其他规定的,则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因违反承诺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公司应交给发行人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公司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二、公司股东苏州嵩辉及苏州圣展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企业股东/合伙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企业股东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出台其他规定的,则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企业因违反承诺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发行人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企业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梁进利、陈志豪、朱启华、苏昱銂、黄雅萍、廖崇佑、王瑜和萧静霞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3、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发行人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8 月 31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价值和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和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摘自招股说明书正文,仅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一)经济增速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 IC 半导体、光电等高科技产业的洁净室工程服务业务。公司
下游行业的市场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到整个下游行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从而对洁净室工程服务业务的经营造成影响。因此,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波动都将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给公司发展和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洁净室工程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日趋壮大并步入稳健发展阶段。洁净室行业随着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行业内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服务的对象主要集中于电子行业这一细分市场领域,并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和一定的领先优势。圣晖集成是行业内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之一,在经营业绩、业务水平、市场品牌、管理水平等位居行业上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随着行业进入者的日益增加,公司将同时面临来自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因此,若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品牌、工艺等方面保持优势,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台湾圣晖为中国台湾地区法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与“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大陆投资负面表列-农业、制造业及服务业等禁止赴大陆投资产品项目”等规定对中国台湾地区自然人、法人到大陆地区投资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分为禁止类与一般类。发行人所处的工程服务行业不在上述关于禁止赴大陆地区投资项目规定之列,属于
一般类项目。
2010 年 6 月 29 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签订《海
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并于 201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由于两岸经济政治
环境的变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中国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对在大陆地区投资范围采取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将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台湾圣晖通过全资子公司圣晖国际持有公司 86.66%的股权,
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圣晖国际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仍然较高,保持控股地位,仍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实施重大影响。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同时,作为间接控股股东的台湾圣晖为中国台湾地区上柜公司,需要受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由于中国大陆地区与中国台湾地区在证券监督管理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固有差异,可能会对本公司未来信息披露工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9,598.90 万元、46,453.66
万元、99,509.4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08%、42.37%、58.45%,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公司知名度较高、口碑较好,主要承接行业内的重点工程及大型项目,单个项目金额较大所致。
洁净室工程行业属于项目型业务,公司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