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4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7
议案 2.00:《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30 议案 2.01:《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1
议案 2.02:《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 议案 2.03:《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3 议案 2.04:《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4 议案 2.05:《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35 议案 2.06:《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6 议案 2.07:《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7 议案 2.08:《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
议案》...... 38 议案 2.09:《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39 议案 2.10:《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40
议案 3:《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1
议案 4.00:《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42
议案 4.01:《关于补选郑小华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3
议案 4.02:《关于补选高秋金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大会工作组处领取《股东发言登记表》,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人员。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
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现场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同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一、会议召开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14:30
(二)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 23 号升龙环球大厦 42 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曾而斌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
(七)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八)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九)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登记、领取会议资料并入座;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选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2.02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2.03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4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2.05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议案》
2.06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7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8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
理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
议案》
2.10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
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补选郑小华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补选高秋金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六)主持人及其指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问题;(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数,并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先后完成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610,885,022 股变更为 614,788,022 股,注册资本由 610,885,022 元变更为 614,788,022 元。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概述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2023年9月19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610,885,022 股变更为 614,078,022 股,注册资本由
610,885,022 元变更为 614,078,02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披
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完成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614,078,022 股变更为 614,788,022 股,注
册资本由 614,078,022 元变更为 614,788,02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