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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海通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3-02-23

海通发展:海通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Highton Development Co., Ltd.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3 号楼 17 层 1705-2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二月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4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8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9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3

  五、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16

  六、发行人专项承诺...... 18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8

  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8

  九、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5

  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26

  十一、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2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公司基本情况...... 3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31

  三、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33

  四、有关股本的情况...... 39

  五、发行人业务情况...... 44

  六、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58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58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65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75

  十、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7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9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93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94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01
第五节  风险因素 ...... 103

  一、行业风险...... 103

  二、市场风险...... 104

  三、政策风险...... 104

  四、经营风险...... 105

  五、财务风险...... 106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108

  七、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08

  八、其他风险...... 10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1

  一、重要合同 ......111

  二、对外担保 ......114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15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117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117

  二、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117

  三、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1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9

  一、备查文件 ......119

  二、文件查阅地址及时间 ......119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

  1、除《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豁免情形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平潭群航、星海贸易、王爱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企业/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郑玉芳、刘国勇、乐君杰、吴洲、吴小兵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本人发生按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将所持公司股东平潭群航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其普通合伙人或其他指定方外,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平潭群航出资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肖治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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