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932,677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23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000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3,932,677 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859%。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7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3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 19,606,675 份,行权价格为 55.9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授予股票期权19,562,971 份,授予人数为 1,139 人。
(三)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63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585,796 份股票期权
的注销手续。
2、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4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675,933 份股票期权的注
销手续。
3、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故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5.95 元/份调整为 55.77 元/份。
4、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29 名激励对象及 3 名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
到 100%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409,750 份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
(四)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2%,1,000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932,677 份,行权有
效期自 2024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24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
式为自主行权。因在自主行权手续办理之前,公司需要先完成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后方能
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相关注销事宜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办理完毕。根据自主行权
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8 月 26 至 2025 年 8 月 24 日。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4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本激励
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分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经审计,以公司 2022 年
之一。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为 30.26%;因此,公司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
第四个行权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各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P) 1,000 名,其中 997 名激
A 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
B+ 100% 业绩考核结果为 B 级及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