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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汇顶科技: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03,718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22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328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603,718 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32%。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以 2022 年 4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1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935,812 份,行权价格为 74.57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授予股票期权3,831,062 份,授予人数为 494 人。

    (三)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故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74.57 元/份调整为 74.35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52,251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3、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1日,公司完成对所述4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8,51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4、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8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23,437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5、 2023 年 3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6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13,076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6、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3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82,298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7、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 47,833 份股票期权和 1 名激励对象因 2022 年度个人层
面业绩考核结果为 C,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 896 份股票期权,合计 48,729 份股
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

  8、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33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68,147 份股票期权
的注销手续。

  9、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4,098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手续。

  10、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故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74.35 元/份调整为 74.17 元/份。
  11、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8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4,742 份股票期权办
理注销手续。

    (四)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2%,374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11,504 份,行权有效
期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
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

  2、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4%,328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03,718 份,行权有效
期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
为自主行权。因在自主行权手续办理之前,公司需要先完成 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后方能办
理自主行权手续,相关注销事宜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办理完毕。根据自主行权手
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二个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2022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
  的 2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本激
  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届满。

      (二)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
                                                                    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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