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 170.4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69.98 元/股。
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4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深圳
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457,897,406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3,416,768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数为 454,480,638 股。以 454,480,638 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4,516,287.1
元。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0 日,除权(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1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70.4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69.98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流通股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4,480,638×0.45)÷457,897,406≈0.4466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0.43-0.4466)÷(1+0)=169.9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