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信投资”)持有深圳市汇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5,517,9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456,651,659股的7.7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汇信
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11,400,500股公
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
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单个受让方的受
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且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2
月28日,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
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2月28日,且
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霍尔果斯汇信股
权投资管理合伙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35,517,992
一大股东 35,517,992 7.78% 股
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霍尔果斯汇信股
2017/11/22~
权投资管理合伙 10,084,008 2.2% 93.69-93.69 2017-10-25
2017/12/26
企业(有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数量(股)持比例 份来源 原因
期间 区间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9,133,033股
竞价交易减持,
霍尔果斯汇信股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4,566,516 2018/11/2 按市场价 汇顶科技 出于股
权投资管理合伙 11,400,500 股 9~ 格 IPO前取 东资金
企业(有限合伙) 股 2.5% 协议转让减持, 2019/2/28 得的股份 需求
不超过:
11,400,500股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9
年2月28日,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且在受让后6个月
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2月28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汇信投资承诺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汇发国际、汇信科技、惠邦投资、朱星火、汇持科技、杨奇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汇信科技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5%,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朱星火、杨奇志,高级管理人员龙华、邓耿淳、廖崇清、柳玉平,原副总经理赵书来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公司监事颜彦、王营,员工冉锐、陈小祥、叶金春、石钱松、袁啸、凌伟、吴飞、李华飞、钟华、陈尚平、熊晓亮、郝洁、陈伟、吴健毓、谢创伟、黄兴、胡术华、李蔚、张素艳、郁新华、杨孟达、皮涛、廖英杰、李文昱、田浩伦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汇信投资及通过汇信投资间接持有汇顶科技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注: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汇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公司名称变更,故于汇顶科技上市前的承诺中公司简称仍为“汇信科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汇信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汇信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汇信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