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提
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7年10月25日),公
司股东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信投资”)持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45,602,000.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汇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5,517,992.00股,约占现在公司总股本 454,159,452股的7.8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7年10月30日起的6个月内,汇信投资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 持不超过11,400,5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拟减持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汇信投资已于2017年11月 22日至2017年12
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84,008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454,159,452股的2.22%。截至目前,减
持时间及减持数量均已过半。根据协议转让时汇信投资依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相关规定签署的《股份转让承诺函》:自上交所就前述 协议转让出具确认单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汇信投资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汇信投资故决议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汇信投资发来的《汇信投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
的实施进展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7年10月25日),汇信投资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45,602,000.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54,258,322股的10.04%,均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汇信投资已于2017年 11月 22日至2017年12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84,008股。除此之外,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汇信投资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数数量及比例
自2017年10月30日起的6个月内,汇信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1,400,500.00股公司股份,
拟减持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拟减持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5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汇信投资承诺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汇发国际、汇信科技、惠邦投资、朱星火、汇持科技、杨奇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汇信科技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5%,在满足上
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朱星火、杨奇志,高级管理人员龙华、邓耿淳、廖崇清、柳玉平,原副总经理赵书来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
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
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公司监事颜彦、王营,员工冉锐、陈小祥、叶金春、石钱松、袁啸、凌伟、吴飞、李华飞、钟华、陈尚平、熊晓亮、郝洁、陈伟、吴健毓、谢创伟、黄兴、胡术华、李蔚、张素艳、郁新华、杨孟达、皮涛、廖英杰、李文昱、田浩伦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
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
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汇信投资及通过汇信投资间接持有汇顶科技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根据股东自身资金计划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汇信投资根据自身资金计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汇信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汇信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汇信投资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汇信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减持期间时间及减持数量均已过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减持比
方式 (元/股) 数(股) 例(%)
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 大宗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交易 2017.11.22 93.69 2,596,925 0.57
伙)
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 协议 7,487,083.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转让 2017.12.26 93.69 00 1.65
伙)
(二)股东本次减持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
霍尔果斯汇信股
权投资管理合伙 45,602,000.00 10.04 35,517,992.00 7.82
企业(有限合伙)
注:基于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1月3
日完成对98,87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4,258,322股减少为454,159,452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以上内容中,减持比例及减持后持股比例均按现在总股本454,159,452股计
算,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减持前总股本454,258,322股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汇信投资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五、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协议转让时汇信投资依上交所相关规定签署的《股份转让承诺函》:自上交所就前述协议转让出具确认单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汇信投资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汇信投资故决议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