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 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1-139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拍卖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夏太仓”)100%股权、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夏休闲”)100%股权
若本次司法拍卖全部成交,公司将不再持有拉夏太仓及拉夏休闲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以最终拍卖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股权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办理工商变更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沪 0104 执 4627 号《执行裁定
书》及(2021)沪 0104 执 3517 号《执行裁定书》,以及查询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拍卖公告信息,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拉夏太仓 100%股权及拉夏休闲100%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执行裁定及相关诉讼案件情况
(一)与海宁红树林服饰有限公司(下称“红树林”)的诉讼案件及执行裁定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红树林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及诉讼费、保全费。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调解,公司需支付红树林货款及保证金合计约 722 万元。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累计
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46)。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沪 0104 执 4627 号《执行裁定书》:本
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沪 0104 民初 14521 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拉夏太仓 95%股权和拉夏休闲 100%股权。
(二)与深圳市极成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极成光电”)的诉讼案件及执行裁定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极成光电诉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调解,公司及子公司需分期支付极成光电货款约 137 万元。具体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及《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沪 0104 执 3517 号《执行裁定书》:本
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沪 0104 民初 4150 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夏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拉夏太仓 5%的股权。
二、本次股权拍卖的具体情况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有关拉夏太仓 95%股权、拉夏太仓 5%股权及拉夏休闲 100%股权的具体拍卖信息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上海夏微持有的拉夏太仓 5%的股权
起拍价:1 万元;保证金:1,000 元;增价幅度:100 元及其倍数。
拍卖网站:公拍网(www.gpai.net)
(二)拉夏贝尔持有的拉夏太仓 95%的股权
起拍价:20 万元;保证金:2 万元;增价幅度:2,000 元及其倍数。
拍卖网站:京东网(www.jd.com)
(三)拉夏贝尔持有的拉夏休闲 100%的股权
起拍价:20 万元;保证金:2 万元;增价幅度:2,000 元及其倍数。
拍卖网站:京东网(www.jd.com)
二、拍卖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止(延
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详情请见:标的物介绍)。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
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16 时前
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涤除质押、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
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通过拍卖辅助
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通过上海金沪拍卖有
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 EMS 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5 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网络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15201985759 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2592 号一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集团持有拉夏太仓 100%股权及拉夏休闲 100%股权,若上述司法拍卖全部成交,公司将不再持有拉夏太仓及拉夏休闲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以最终拍卖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本次股权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办理工商变更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