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4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00.00 万股的 3.00%。本
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要介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或“万朗磁塑”)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经济园
内)。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为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公司一直致力于以冰箱门密封条为核心的各类冰箱塑料部件产品的研发、生
产、加工和销售,冰箱门密封条系“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经过多年的研发创
新,公司在新材料改性、工艺与装备、产品设计、模具设计与加工等方面积累了
自主核心技术,具备“磁性材料及高分子改性材料开发-模具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
-冰箱门封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与销售”冰箱门封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477,453,242.37 1,215,448,094.56 967,492,96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9,830,503.32 132,824,939.09 91,361,24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29,150,681.83 128,848,158.72 87,765,679.81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91,180.63 -123,445,313.91 -140,939,25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42,736,047.08 554,259,594.99 465,485,772.53
总资产 1,668,239,226.55 1,473,098,505.35 1,182,147,000.04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5 2.13 1.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25 2.13 1.47
每股净资产(元/股) 10.33 8.90 7.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2.07 2.07 1.41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73 26.21 2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21.92 25.42 21.1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为时乾中、梅诗亮、周利华、马忠
军、欧阳瑞群、徐荣明,独立董事吴泗宗、邱连强、陈涛。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为马功权、方媛、邵燕妮。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分别为时乾中、万和国、刘良德、张芳芳。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截止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4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8,300.00 万股的 3.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6 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刘良德 副总经理、核 3.60 1.45% 0.04%
心技术人员
2 张芳芳 副总经理 7.00 2.81% 0.08%
3 万和国 董事会秘书、 11.00 4.42% 0.13%
财务总监
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 227.40 91.33% 2.74%
心骨干员工(93 人)
合计 249.00 100.00% 3.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4.7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
可以每股 14.7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9.53 元的 50%,为每股 14.77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8.36 元的 50%,为每股 14.18 元。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 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需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 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 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