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 号)的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发行人”、“公司”)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5,752,890 股,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360,540,460.00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海量数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海量数据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本次发行采
用询价发行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4.00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
(二)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5,752,890 股,符合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5,799,357(含)股新股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张建飞 8,785,713 122,999,982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7,180 98,940,520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14,285 30,999,990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8,571 26,999,994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28,571 25,599,994
6 田万彪 1,428,571 19,999,994
7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428,571 19,999,994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林金涛 1,071,428 14,999,992
合计 25,752,890 360,540,460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三)发行股份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保荐机构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
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4、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5、2021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
理。
2、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2021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5,799,357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保荐机构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拟定的投资者以邮件或寄送的方式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其中前 20 大股东 20 家(不含发行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25 家、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5 家。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在报送发行方案(2021 年 11 月 2 日)至本次非公开询价簿记前(2021 年
11 月 19 日 11:30 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 3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
其中 2 名为个人投资者,1 名为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将上述投资者纳入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并及时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均已收到《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期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06 至 15:05),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未
收到新增投资者的追加认购意向。
(二)申购报价情况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上午 8:30-11:30)内共收到 8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
全程见证下,8 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完整的发送了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
证金(公募基金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
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 47,120.34 万元;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 25,752,890 股;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 35 家。
由于首轮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均未达到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向首轮获配的投资者征询追加意向,并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其
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
追加申购期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06 至 15:05),主承销商共收到 2 单《追
加认购确认单》。首轮共有 8 名投资者有效报价、追加认购阶段共有 2 名投资者
追加认购,具体申购报价如下:
发行 关联关 锁定期 申购价 申购金额(万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对象 系 (月) 格(元/ 元) (股) 获配金额(元)
类别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林金涛 其他 无 6 14.07 1,500 1,071,428 14,999,992.00
14.00 2,000
2 田万彪 其他 无 6 14.33 1,500 1,428,571 19,999,994.00
14.68 1,5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证券 14.12 2,700
3 有限公司 公司 无 6 1,928,571 26,999,9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