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
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光电”)拟将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海程光电生产经营活动。海程光电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办理注销手续;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海程光电的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 号文核准,于 2017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2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 3月 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7]B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武发改行审[2013]56号
1 搬迁扩建项目 29,000.00 29,000.00
武环开复[2013]55号
研发中心项目 武发改行审备[2016]83号
2 (现变更为 3D玻璃背板、陶瓷背 6,000.00 6,000.00
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 武环行审复[2016]219号
合计 35,000.00 35,000.00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 5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 2019年 6月 18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海程光电,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石墨烯产业园以东、西太湖大道以西变更为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6,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 亿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保持不变,项目余下资金由公司自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搬迁扩建项目 29,000.00 29,0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10,000.00 6,000.00
(现变更为 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39,000.00 35,000.00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搬迁扩建项目”
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2,961.88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 4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存储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 利息净 收入及 尚未到期的现 结项转出 剩余募集 状态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现金管 理收益 金管理本金 资金余额
1 搬迁扩建项目 29,000.00 26,943.02 904.90 0 2,961.88 0.00 已结项
3D玻璃背板、陶瓷
2 背板及石墨散热膜 6,000.00 69.43 739.46 6,660.00 0 10.03 拟终止
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35,000.00 27,012.45 1,644.36 6,660.00 2,961.88 10.03 /
注 1:剩余募集资金不包含未到期现金管理投资收益、银行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
注 2:利息净收入系指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
二、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
目”。
(一)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不直接产生
效益,综合考虑电子消费品下游的发展情况、玻璃背板和陶瓷背板行业的目前
实际竞争态势以及公司最近两年的经营业绩,公司前期对本项目的投入较为谨
慎,募集资金长期用于保本理财产品的购买。与此同时,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
较高,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2.07 亿元、长期借款余额为
1.9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9.12%。为节约财务费用支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3D 玻
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6,670.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海程光电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并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
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终止“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
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3D 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终止“3D 玻璃背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