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田晓林、杨青、张圆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单位:股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81,000 81,000 2021年2月10日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田晓林、杨青、张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81,00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7 元,由于现金分红现已实施完成,因此根据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 7.92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田晓林、杨青、张圆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田晓林、杨青、张圆 3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81,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证券账户号:B882777814)。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限售流通股 1,138,300 -81,000 1,057,300
无限售流通股 209,185,200 0 209,185,200
合计 210,323,500 -81,000 210,242,5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
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