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0 天(黄金挂钩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30 天(2020.09.14-2020.10.14)
●履行的审议程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 1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
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0 天(黄金挂钩看涨),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额(万
元) 率 元)
交通银行股 交通银行蕴通财
份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富定期型结构性 3,000 1.35%-2.80% -
溧阳支行 存款 30天(黄
金挂钩看涨)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如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益率 有)
30 天 保本浮动收 - - - 否
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此次购买理财产品,公司遵守了审慎的投资原则,严格筛选了发行主体,选择 了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了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 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决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 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 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0天(黄金挂钩看涨)产品认购确认书及合约等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0 天(黄金挂钩看涨)
产品代码 2699204565
产品期限 30 天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资金保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及利息 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成功认购产品的,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
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投资者支付应得收益
产品成立日 2020年 09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 2020年 10月 14 日
收益兑付日 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
收益支付方式 到期收回本息
理财业务管理费 无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否
提前和延期终止权 存款期内,投资者无提前、延期终止本结构性存款的权利
合同签署日期 2020年 9 月 11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
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
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严格
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万 主要股东及实 是否为本
名称 成立时间 人 元) 主营业务 际控制人 次交易专
设
第一大股东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 1987年 3 月 任德奇 7,426,272.6645 金融服 中华人民共和 否
限公司 30 日 务业务 国财政部,无
实际控制人
(二)受托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669,932 9,905,6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02,543 793,247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26,787 232,4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505 77,281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 601328.SH),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18,497,582.78 1,764,719,133.69
负债总额 739,326,824.95 847,917,409.66
净资产 879,170,757.83 916,801,724.03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21,881,830.53 30,654,394.19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