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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33 沪市 碳元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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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33:碳元科技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2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确定以2018年12月10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2018年12月10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万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22.5万股调整为320.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8万股调整为256.5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可以设置预留权益,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故现将预留限制性股票64.5万股调整为6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19.97%。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