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俞铁成、潘敏、邹荣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