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以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5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6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修订 是
1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定 否
公司本次拟修订及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审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叶福忠、叶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叶福忠、叶 程洁、丽水云中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程洁、丽水云中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叶永周共同作为发起 (有限合伙)、叶永周共同作为发起 人,以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以下 人,以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整体 简称“云中马布业”)整体变更设立的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
股份有限公司,在丽水市工商行政管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会信用代码为 913311245623690963。 913311245623690963。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云中马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云中马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简称:云中马 英文名称:Zhejiang Yunzhongma Co.,
英文名称:Zhejiang Yunzhongma Co., Ltd.
Ltd.
第十八条 公司系由云中马布业整体 第十八条 公司系由丽水云中马布业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 司,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
时间具体如下: 资方式、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根据适用的法律、法 在股东大会决议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告前,召集股 规或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告前,召集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六十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第六十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权委托书。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
权委托书。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 例在 30%及以上或选举 2 名以上独立
票制。 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
第八十二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 第八十二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 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 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股东或者其代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 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互斥提案同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 时投同意票。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
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
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
或不予表决。
第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第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定的其他内容。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 定的其他内容。
职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
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
职务。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 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 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职务。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 士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生效。 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拟辞任董事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本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
在本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除
外。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