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2-05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A 股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 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6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4 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2/8/5 - 2022/8/8 2022/8/9 2022/8/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 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24 日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81,565,30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36 元 (含税 ), 以资本 公 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 计派发现金 红利
137,363,510.52 元,转增 152,626,122 股,其中 A 股共派发现金红利 115,507,248.12 元(含税),
转增 128,341,386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534,191,429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为 449,194,853 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2/8/5 - 2022/8/8 2022/8/9 2022/8/8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 办法
1. 实施办法
(1)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 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 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 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冯宇霞、周志文、顾晓 磊、顾美芳、 左从林所持公司股份的 现金红利由 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6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6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 机构从个人资 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 税负为:股东 的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 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 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24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下简 称“QFII”) 股东,公司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24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 协定(安排)待遇的,可 按照相关规定 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A 股股票(“沪
股通”),其股息红利由公司 通过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 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24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 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 收协定规定股 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 管税务机关 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 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的 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 放日等时间安 排与公司 A股股东一致。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 0.36 元。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555,832 222,332 778,1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381,009,475 152,403,790 533,413,265
1、 A 股 320,297,635 128,119,054 448,416,689
2、 境外上市外资股 60,711,840 24,284,736 84,996,576
三、股份总数 381,565,307 152,626,122 534,191,429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534,191,429 股摊薄计算的 2021 年度每股收益为 1.08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如对本次权益分派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7869582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