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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1 沪市 华培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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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1: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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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培动力”、“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
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
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上证发[2018]40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
订)》(上证发[2018]41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
行中止等方面。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7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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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价格11.7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 (C36)。
截至2018年12月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3.24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2日和2018年12月19日,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18年12月6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8年12月27日,并推迟
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8年12月5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8年12月26日。调整
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 年 12 月 5 日
(周三)
刊登《招股说明书》《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第一次) 》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周三)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
2018 年 12 月 19 日
(周三)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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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发行安排
T -2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1 日
2018 年 12 月 26 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日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9 年 1 月 2 日
(周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日(16:00 前到账)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 日
2019 年 1 月 3 日
(周四)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T+4 日
2019 年 1 月 4 日
(周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
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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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28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培
动力”,股票代码为“60312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21”。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国金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
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4,500万股,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量为
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40%。发行后的总股本为不超过18,000万股。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11月30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
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79元/股,网
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11.7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0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012.80万元(不含税)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042.2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8年11月27日在《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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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8年12月27日(T日),每一配售对象只
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
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
配售对象。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
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1.79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
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400万股。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
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
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
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
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
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
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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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
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T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18年12月2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
年12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
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
按2018年12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
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
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
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
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
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
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18,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
7
证明文件号码”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