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0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2.0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4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038.1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396.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2,642.1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447.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94.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 090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194.65
项目投入 B1 32,784.3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注 1)1,227.06
项目投入 C1 11.5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49
项目投入 D1=B1+C1 32,795.8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30.5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0,629.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9.37
差异 G=E-F (注 2)50,500.00
(注 1)利息收入净额中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 895.42 万元。(注 2)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50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 2016年 9 月 12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供应链”)连同安信证券于 2017年 1 月 11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万林国际木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林投资”)连同安信证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张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310066629018800028534 919,912.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目东路支 31050167390000000318 220,514.44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31050161404000000132 3,741.4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 FTN31050161413600002137 149,571.81
合计 1,293,740.45
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6 月 22 日、2020 年 8 月 12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51,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5月2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5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6月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50,500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 2017 年 6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物流网点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缩减,拟投入于收购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司 55%股权,项目投资总额由 73,807.10万元调整为 44,507.10 万元。同时新增非洲加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9,300 万元。
日召开本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物流网点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缩减,项目投资总额由 44,507.10 万元调整为 37,604.10 万元。同时新增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加蓬 NKOK 开发区木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6,903 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
于2016年12月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