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査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能科技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31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3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103,350.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97,607.0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7020002 号《验资报告》,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民生银行泰安分行 699648499 473,121,000.00
浙商银行德州分行 4680000010120100059878 200,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376010100101036228 312,380,000.00
合计 985,501,000.00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87,735.86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6,312,264.14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到位,已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11 号)。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1612003029200289436 987,999,95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1612003019200231534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3803028119200304824 0
38130101040059601 499,999,983.3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38130101040066523 0
38130101040066515 0
合 计 1,487,999,938.34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0,844.1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377.98 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1,743.66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82.63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2,587.8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860.6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879.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828.72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9.0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828.7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9.0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115.35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
金专户结存 16,115.3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49.07 万元及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 63.77 万元的发行费用)、尚未赎回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5月5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3 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原 5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精制项目及 5×4 万吨/年高性能炭黑项目未建部分变更为 90 万吨/年丙烷脱氢与 8×6万吨/年绿色炭黑循环利用项目,并同意将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变更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开发区支行以及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公司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后续销户时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及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中信证券承接。2018 年 12 月 28日,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中信 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泰安分行 699648499 _ 已销户
浙商银行德州分行 4680000010120100059878 _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376010100101036228 84,770.5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
372005581018000059915 18,463,716.51
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
3803028129200601538 -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
38130101040059122 249,569.44
行
合计 18,798,056.52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 10 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开设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青岛西海岸金能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