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8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法院判决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方可以继续申请采取其他救济措施,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进出口”)
自 2011 年 10 月开始与 Smarter Tools INC(以下简称“Smarter”)合作,向
其供应变频发电机组产品,并由其在美国进行销售。神驰进出口向 Smarter 累计
销售变频发电机组 17,212 台,合计价款 633.73 万美元,分别于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收回部分货款,并退回部分变频发电机组,剩余 223.23 万美元货款
则未再支付。2013 年 5 月 30 日,神驰进出口收到 Smarter 通知,其在将产品销
往加州时,由于相关产品未加贴加州 CARB 排放贴花而被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要求停止销售,并被处以 50.70 万美元罚款,同时因停止销售相关产品产生上下架费用及运费 47.56 万美元,故而停止向神驰进出口支付后续货款。
神驰进出口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向美国仲裁协会申请仲裁,请求以违反货物
销售合同约定、不按约支付货款等为由,判令 Smarter 向其支付所欠货款,并赔
偿因仲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Smarter 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提出答辩意见及反请
求,辩称神驰进出口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并请求判令神驰进出口赔偿相关
经济损失;同时以神驰进出口违反《独家销售协议》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各项请求金额合计为 4,212.52 万美元。仲裁过程中,Smarter 修订了反请求,提出其未来收益损失和商誉损失金额为 2,200.98 万美元。
二、仲裁裁决情况
2018 年 2 月 23 日,美国仲裁协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内容如下:(1)自
裁决文件签发之日起 30 日内,Smarter 应向神驰进出口支付 2,402,680.43 美元
货款,并按照 8%的利率计算利息直至付清前述款项;(2)Smarter 向神驰进出口提出的各项诉求/索赔不予支持;(3)双方各自承担其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4)本次仲裁的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仲裁员的费用 102,870.99 美元及美国仲裁协会的费用 45,020.00 美元,由双方共同承担;(5)本裁决是本次提交仲裁索赔/申诉的全部仲裁结果。
仲裁裁决作出后,Smarter 未履行仲裁裁决的相关内容。2018 年 3 月 28 日,
Smarter 向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动议。2019 年 3 月 26 日,
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作出“法官意见和命令”,相关内容如下:一、驳回 Smarter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动议;二、仲裁裁决文件未体现驳回 Smarter 索赔的详细理由,不够标准,应进行适当的补救,因此,将仲裁裁决交还仲裁员作修订裁决,进一步澄清裁决的理由;三、没有迹象表明,仲裁员是通过应用 CISG(《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之外的其他法规得出裁决结果的,仲裁员的行为并没有明显无视法律。
2020 年 1 月 22 日,仲裁员对仲裁裁决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仲裁裁决,主
要对裁决事实背景等内容进行了修改,未对裁决结果进行实质性修改,裁决内容如下:
(1)自裁决文件签发之日起 30 日内,Smarter 应向神驰进出口支付
2,402,680.43 美元货款,并按照 8%的利率计算利息直至付清前述款项;
(2)Smarter 向神驰进出口提出的各项诉求/索赔不予支持,包括反诉;
(3)双方各自承担其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4)本次仲裁的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仲裁员的费用 102,870.99 美元及美国仲裁协会的费用 45,020.00 美元,由双方共同承担;
(5)本裁决是本次提交仲裁索赔/申诉的全部仲裁结果。
2020 年 4 月 21 日,Smarter 向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提起撤销修订后仲裁裁
决的动议,神驰进出口随即也向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提起确认修订后仲裁裁决的动议。
2021 年 2 月 26 日,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对修订后的仲裁裁决进行了确认,
并驳回 Smarter 关于撤消仲裁裁决的反申诉,所有其他动议均被驳回。由于不服
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确认的仲裁裁决,随后,Smarter 向美
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三、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作出意见和判决,驳回了 Smarter 的请求,并对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于2021年2月26日作出的关于确认仲裁裁决的判决进行了确认。
四、本次公告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 Smarter 可以向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申请重新审理或者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申请审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意见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