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8,43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0号文同意注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8,433.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3,733.5000 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060.1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
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3,373.4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4.23元/股。发行人于2023年10月23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上海汽配”A股3,373.4000 万股。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2,783.03 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373.4000 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86.7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746.8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718640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3年10月2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3年10月2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14.23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3年10月25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0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 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10月 24 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 了本次上海汽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 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8154,6154,4154,2154,0154, 5691,0691
末“5”位数 36555
699188,824188,949188,574188,449188,
末“6”位数
324188,199188,074188
末“7”位数 4319407,6319407,8319407,2319407,0319407,
8735183
末“8”位数 59228061,09228061,32966682
末“9”位数 089033410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上海汽配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 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34,936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 认购500股上海汽配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
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
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
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3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披露的64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217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
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15,900,90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
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
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有效申购 申购量占 初步获 获配数量 有限售期配 无限售期配
配售对象类型 股数 网下有效 配数量 占网下发 售数量 售数量 初步配售比例
(万股) 申购数量 (股) 行总量的 (股) (股)
比例 比例
A类投资者 10,553,200 66.37% 12,326,059 73.08% 1,233,008 11,093,051 0.01167993%
B类投资者 5,347,700 33.63% 4,540,941 26.92% 455,932 4,085,009 0.00849139%
合计 15,900,900 100.00% 16,867,000 100.00% 1,688,940 15,178,060 -
注1:初步配售比例=该类投资者初步获配总量/该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
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网下初步配售无余股。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
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申购初步配售明细”。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发行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 25 日
附表:网下申购初步配售明细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申购数量(万 初步获配数量 无锁定期配售 有锁定期配售数 获配金额(元) 类别
股) (股) 数量(股) 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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