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通过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长江浩然先生,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之附件《第
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之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
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 2023 年 9 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
产减值测试后,2023 年 1-9 月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3,484,474.81 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备注
信用减值准备 3,005,464.08 9,471,499.69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
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 -26,489,938.89 21,882,331.93 存货跌价准备
合计 -23,484,474.81 31,353,831.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江浩然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曹永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江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江俊杰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