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2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
及理财收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1,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鲲鹏财富-对公天天开放净值型 1 期
委托理财产品编号:KP1D001
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闲置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收益,合计 4,302,402.59 元;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20,00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购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安宁·阳
光城花满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长安宁·阳光
长安国际信托 信托计划类 城花满园项 1,000.00 8.50% 85.00
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 目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购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光
乾·元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光信·光
光大兴陇信托 信托计划类 乾·元融 1 号 1,500.00 8.20% 123.00
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 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购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粤财信托·共
筑佳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粤财信托·共
广东粤财信托 信托计划类 筑佳美集合 3,000.00 8.20% 246.00
有限公司 产品 资金信托计
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365 天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购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光
坤·锦湾光恒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光信·光
光大兴陇信托 信托计划类 坤·锦湾光恒 3,500.00 8.1% 283.50
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 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365 天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5、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购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
区分行的“鲲鹏财富-对公天天开放净值型 1 期”。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天津银行股份 鲲鹏财富-对
有限公司天津 银行理财产 公天天开放 11,000.00 3.27% 不适用
自由贸易试验 品 净值型 1 期
区分行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固定收益类-
不适用 非保本浮动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开放式
净值型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安宁·阳光城花满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国企信托【阳光城花满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1,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0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5)期限:12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8.5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受托人应在信托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报告受益人。全体委托人一致确认,清算报告无需审计;
9)支付方式:每自然年度的 3 月 20 日、6 月 20 日、9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存续的各期信托单位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利益;
10)每份信托单位信托利益=1 元×(1+【8.5】%×实际存续天数÷365);
11)担保措施:受托人与【瑞安市光博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人签署的《国企信托∙【阳光城花满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抵押合同》,与【福州鸿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人、【福州永同昌商务咨国企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人的《国企信托【阳光城花满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质押合同》,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人签署的《国企信托∙【阳光城花满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合同》;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信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向【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其合法持有的【福州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的收益权,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拆放、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及受托人发行的其他信托产品。
2、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光乾·元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光信 光乾 元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1,5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0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5)期限:12 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8.2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终止和清算:信托计划届满终止,可提前终止和延期终止;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并以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在信托财产清算报告送达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委托人、受益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9)收益核算日:各期信托生效后每自然年度的 6 月 2